知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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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(上)

#烛台切×审神者,ooc严重,《情人》paro,私设如山,渣婶注意
#强H描写有,请不要刷三年起步言论,光忠这样在现实里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,作者本人也很不认同这种做法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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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
第一次见到他,是我十五岁时。

我捧着一本中文版的《傲慢与偏见》,穿着当时我最爱的一条印花连衣裙,坐在海边的堤坝上看着书,具体情况我不记得了,只记得我好像是在等人。

一辆黑色的林肯停在我面前,驾车的司机穿着白色的制服,驾驶室和车厢被滑动玻璃窗隔开,车厢里大得就像一个小房间似的。

在那辆林肯里,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看着我,他穿着看起来就很名贵的西装,打着一条暗色领带,衣服平整得没有一丝褶皱。

我被那双美丽的金瞳锁住了,连他开车门朝我走来都没意识到,他递过来一支英国纸烟,我推掉了,我不吸烟,也不喜欢吸烟的男人。

他说他叫长船光忠,是长船集团的长子,我当然听过,在日本谁没听说过长船集团,就跟我平时买东西总要看到乐天集团的标志一样,这些人跟我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。

他问我去哪,说可以送我。

真是奇怪,我对这种刻意的搭讪竟然不觉得反感,在我生命里,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林肯,我死死地盯着,目光无法离开。

“往前再走一点,有个码头,我去那里。”

我其实不去那里,我哪也不去,只是想坐他的林肯罢了。



[2]
我成了他的情人,他说我是他见过最美的女孩,我只是笑着,那当然啊,我估计是他泡过的最年轻的女孩,男人都是这样。

我知道他不会娶我,他只是喜欢我,喜欢我的年轻,我的美丽,我柔软的身体,和我在床上向他撒娇的语气。

我们的关系甚至是不能公开的,他那个传统的父亲,怎么会同意他娶一个还未成年的中国女孩。

我把唇印留在他的衬衫上,说,对我做那些你对其他女人做过的事情。

他金色的眼瞳闪烁着动摇,一向稳重的声音竟然有些颤抖,他说,你还小,等你再长大点吧。

我是心甘情愿地被他触碰,享受他落在我大腿内侧的亲吻,还有他温柔体贴的照顾。他从未进入过,他喜欢我的身体,像朝圣一样,坚守着最后的底线,不想破坏这具处女之身。

那一瞬间我觉得他是爱我的。他很宠我,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男人像他一样宠过我,他会在寒冬时把我拉进他宽厚的怀抱里,用自己的手来捂热我冰冻的手指,而我则在他温暖柔软的羊绒衫上蹭了又蹭,那是迄今为止我触碰过的最柔软舒适的布料。

情人和恋人的区别,就在于前者计较平等交易,而后者不在乎付出于收获。

我给了他渴望的躯体和令他羡慕的青春,他则给了我一个女孩所幻想的全部物质和浪漫。



[3]
他订婚了,报纸,新闻,满世界地报道,英俊又年轻有为的长船先生和市长的女儿订婚了。

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,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来找我,可我开始冷落他,我很厌恶他的情人游戏。

他把我狠狠揉进怀里,非常不满地说,你真是我见过最骄傲的女孩。

这真是可笑,我有骄傲的资本吗,只要他想,他随时可以丢掉我,像丢掉一件用过的衣服一样。

我想报复他,也想报复自己。我去酒吧喝酒,把自己喝得烂醉,蹲在电线杆旁边呕吐不止,我去勾引男人,不管是谁,只要能夺走他珍惜的那道处女膜就行。

这计划当然没成功,他把我扛回以前我们约会的海边别墅,我被重重的摔在床上,暴力地撕掉所有衣服,因为喝醉的缘故头很痛,我发疯一样喊着我讨厌你,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就泪流满面。

我歇斯底里,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我爱上他了,但是已经太迟。

他把我按在床上,力道大得让我害怕,下身传来狠狠的贯穿感,好痛,我叫出了声,指甲掐进他肩膀的肉里,划出一道血红色的划痕。

可他没有停下,他沙哑地声音里有些心碎的感觉,对我说,真不懂我为什么要喜欢你。

我知道我要被抛弃了,他不要我了,不然也不会亲手撕碎他最珍惜的东西。

年轻有什么好,年轻时又蠢又幼稚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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